1、负责本医疗机构制剂室配置出的产品质量检验标准的管理,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本医疗机构制剂室产品内控标准和出制剂室产品的检验规程并进行实施;
2、负责按内控标准对本医疗机构制剂室所属成品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负责组织贯彻GMP中有关质量监督、检查的工作;
3、根据生产要求编制质量管理所承担的检验工作;负责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成品的抽样与日常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负责纯化水系统、饮用水系统、洁净区环境监测,负责检验用标准品发放及管理工作;
4、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追踪分析,负责对产品质量事故进行管理,负责评价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质量稳定性,为确定物料贮存期,药品有效期提供数据,负责制定取样管理制度和留样制度;
5、负责审核不合格品处理程序;负责审核成品发放前批生产记录,决定成品发放。
6、负责制剂生产过程中的现场监查工作,负责批记录的审核及保存,并及时签发放行单;
7、在制剂生产全过程中,负责产品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有权监督和采取制止、处理措施。
二、任职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中药学或药学等相关专业;
2、具有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技术职称,在中药行业质量管理经验不少于5年,尤其是在膏、丹、丸、散方面有相关经验;
3、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药品的法律法规,精通药品经营管理知识,具有药学技术、药学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等综合知识水平。
4、较强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职业责任感,能坚持原则。
上班时间:大小周,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