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
(一)具有证券从业/执业资格,正直诚实,品行良好,符
合《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
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从业条件和法律法规、监管
规定、自律规则、业务规范等要求,熟悉证券基金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 18 周岁至 45 周岁
(含),身体健康,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金融从业经
验或客户资源者可适当放宽学历及年龄条件;
(三)具有较强的业务拓展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服从
公司管理;
(四)未被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列入
“黑名单”或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未被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开除的情形;
(五)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含失
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六)满足监管部门和公司要求的其他执业条件。
工作职责:
在合规前提下完成所在岗位的业务目标,做好客户的开拓、营
销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