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协助厂长保障水厂安全、平稳运行,出水稳定达标;
2、分管商务部和综合部,负责与纳污企业对接和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
3、与相关政府部门、企业客户、供应商维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协助厂长应对相关政府部门的检查;
4、及时掌握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部门相关政策,及时反馈给厂长并协助制定应对对策;
5、协助厂长组织和开展水厂的应急演练、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负责同上级公司沟通采购流程签批、行政对接和财务对接事宜,编制财务收支报告等文件;
7、负责统筹水厂的后勤保障(如食堂、安保、保洁等);
8、协助厂长编制季度/半年/年度总结、年度工作计划等;
9、参与水厂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要求:
1、35-50岁,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相关专业,有高级职称优先;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熟悉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及运营管理,有5万吨/天及以上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及调试经验者优先;
4、具备丰富运营管理经验和协调能力;
5、良好的计划、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才能;
6、为人正直、敬业、责任心强、执行力强;
7、至少5年的相关管理经验,且必须有同级别管理经验。(在供水厂、污水厂运营技术管理方面),有环保工程公司或水务公司同岗位工作经验)
专业及资质证书要求:1、环境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机电等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