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焦作
岗位职责:
1.配合养老机构院长全面负责本院护理工作管理、人才培养、质量控制;
2.拟定和组织修订护理规章制度,护理常规、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及护理质量标准,检查、指导全院做好基础护理和分级护理工作;
3.制定培训计划,负责护理员进行岗位培训、绩效考核。
任职资格:
1.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相关专业;
2.50岁以下,3年及以上医院护理部或养老机构管理工作经验;
3.熟悉临床护理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能拟定和组织修改工作流程、操作流程,熟悉院感管理与控制;
4.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5.工作积极主动、诚信正直、具有责任心。
职位福利:带薪年假、定期体检、节日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