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年龄30~40周岁以下;
3.专业: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等水处理相关专业;
4、熟悉污水处理行业标准规范,熟悉给排水、环境工程等专业知识;
5.工作经验:5年以上电厂水处理或相关类工作经验。
6.3年以垃圾焚烧发电化污运行工作经验,具有水处理操作证或中级以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7.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团合作意识;
8.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化污负责人岗位职责
职责一:负责制定化污专业运行规程及相关制度,并监督落实。
1.在垃圾发电事业部副经理的带领下负责修订和更新水处理专业运行操作规程及水处理运行值班员等相关人员管理工作制度,并在技术上受生产技术部经理的领导和监督。
2.负责化污水处理专业运行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运行规程的学习,做好反事故演习、技术拷问、技能比武等活动。
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各技术参数、技术措施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指导运行系统的调整。
4.负责编制本专业设备定期试验切换方案和巡回检查制度,并监督执行。
职责二:负责组织编制水处理专业设备反事故措施和方案等。
1.负责编制运行反事故措施方案,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实施。
2.参与事故调查,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反事故演习来提升本专业技能。
3.监督水处理专业的现场大型操作,对现场不合理运行方式提出意见,并向上级反映。
4.负责评估汽、水的品质,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技术改造方案,报上级部门批准实施。
职责三:负责检查和分析水质指标和系统运行情况,建立水处理专业台账
1.负责检查和分析设备建立专业台账,统计分析和上报专业材料;
2.深入现场调查本专业设备出现的异常情况,不断改善运行操作技术,提高系统运行效率;
3、负责监督生产运行数据的统计工作,保证填报、汇总、分析等环节及时可靠;
职责四:负责检修技术等措施的相关责任
1.对本专业重大操作、重要调整的必要性和正确性以及各项工艺指标、技术参数的准确执行负领导责任。
2.负责与本专业相关外协单位进行对接,制定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及验收。
3.负责本专业检修工作,对设备检修的技术指标、检修工期和检修工作的安全性负直接责任、负责及其专业的缺陷管理工作。
4.负责制定水处理水专业设备大、中、小修计划,备品配件计划,考核标准,报上级部门批准,并监督实施。
5、负责水处理的人才梯队建设,提出建议、选拔、配备、培训、评价本厂人员;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