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上市筹备工作;配合董事会秘书进行上市筹备工作,配合中介机构进行尽调,对接券商、律师,配合上市前的各项合规性整改工作;
2、日常证券事务:三会运作、信息披露(上市后)、协助董事、监事、高管行使职权、资本市场新政策、新法规、新要求的收集,协助董秘做好市场舆情管理工作、负责股权事务的管理等;
3、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投资者电话沟通、解释工作,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助董秘做好投资者现场调研的各项安排以及对外推介、路演、反路演和业务说明会等工作;
4、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任职要求:
1、教育背景:金融、财会、法律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英语可以作为工作语言。
2、工作经验:3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具有港股项目经验优先;
3、专业技能:具备经济、金融、证券、法律、会计等方面的理论知识,持有董秘资格证;
4、岗位技能:熟悉《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掌握上交所各类规则、公司规章制度、熟练使用计算机;
5、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人际协调沟通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