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协助公司党委落实集团及水环境治理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
2.协助做好水环境治理公司筹备组建工作,协助负责人对日常生产经营事项进行安排部署、分析总结,协调、检查和督促各部门、业务单位工作,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3.审核把控重点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情况;
4.按照公司章程,配合拟定公司经营计划,组织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完成集团下达的各项指标;
5.负责公司内控体系和风险管控体系建设,确保内控体系完善、风险可控;
6.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任职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中共党员;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胜任(称职)及以上;
5.现任同类大中型机构中层副职相当层级岗位,或在同类大中型机构下一层级中层正职相当层级岗位任职3年以上,或累计5年以上同类大中型机构下一层级中层正职及下一层级中层副职相当层级岗位任职经历(同类大中型机构下一层级中层正职任职经历不少于1年);
6.具有8年以上城市河湖生态整治、生态岸线、水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经历;
7.熟悉水污染防治、环境保护、水系建设等相关政策法规,具有河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