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一)岗位职责
组织协调并指导监督对集团及所属子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程项目审计、合同审计、责任审计、交接离任审计等审计工作。
1.财务审计
统筹建立及完善集团和所属公司财务审计制度、流程、标准;
统筹集团和所属公司审计工作规划和计划,监督集团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性;
指导集团及所属公司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税务审计等常规审计工作;
审核并上报财务审计报告,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供公司决策层参考。
2.内部控制审计
统筹指导集团及所属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方案与风险管理,指导建立健全内控体系与标准,及时发现企业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潜在问题和风险,提出改进意见;
指导部门人员实施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落实临时审计任务;组织开展管理审计,对重大项目重大投资的预决算审计;
对集团内部审计质量进行控制和评价,为领导决策、纪委监察提供依据。
3.工程项目审计
审核集团及所属公司工程项目审计方案,指导完成工程项目审计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合同审计
统筹合同审计工作,指导对合同必要性、合法合规性和额度的审计。
5.责任审计
统筹对集团部门及所属公司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为人事、纪检部门等提供考核依据。
6.交接离任审计
指导完成集团高层领导,所属公司法人离任交接的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审计,专项审计等。
7.经营管理审计
对公司业务范围、经营收益、重大资产处置、经营合同、往来账项、营销费用等内容开展经营管理审计,揭露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探求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提出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措施。
8.部门内部管理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要求,组织制定部门各项工作计划;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任职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8周岁;
3.政治面貌原则要求中共党员;
4.会计、财务、审计、法务及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具有8年及以上审计相关工作经验;其他专业,具有10年及以上审计相关工作经验;曾在大型企业(含中央企业所属二级企业、国有城投公司、大型民企集团、资产运营行业知名企业)担任同类正职领导职务超过3年者优先;
5.具有中级会计师或中级审计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6.熟悉税法、经济法、金融等相关法规知识,具有良好的财务、资本运作经验,对内外部控制有较强的平衡能力;
7.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良好的文字组织与编撰能力、组织控制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