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总监招聘简章
岗位:食品安全总监 3 人
食品安全总监任职要求:
(1) 本科及其以上学历,食品或医学相关专业背景优先;
(2) 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 具备3年以上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优先;
(4) 接受过食品安全体系标准培训,取得广东省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经验和能力;
(5) 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及食品安全专业素养,责任心强、工作态度认真、细致,有执行力;
(6) 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7) 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具备识别和防控相应食品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熟悉深圳地区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规、标准;
(8) 熟悉HACCP等管理体系的要求;并能在日常管理中实践;
(9) 熟悉本校食品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10) 具备较高的管理标准意识,具有建章立制的逻辑思维能力与良好的文字编辑水平;
(11) 其他应当具备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撰写食品安全报告、管理资料整理、交流表达等)
(12) 以下人员根据规定禁止担任食品安全总监:
a)因食品安全违法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
b)食品安全员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终身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
食品安全总监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 负责主导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直接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负责,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本校食品安全;
(2) 组织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假堂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出餐检验、追溯体系建设、投诉举报处理等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要求;
(3) 许可证办理。按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的要求,确保许可证的顺利办理、变更及延续申请。
(4) 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向学校主要负责人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阻止、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食品召回;
(5) 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需要的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和相应记录表格,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每周至少组织 1 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6) 每月至少1次向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7) 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8) 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厨房全体员工形成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意识;
(9) 负责管理本企业食品安全员,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员依职责做好相关工作;负责管理、督促、指导厨房全体职工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职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10) 管理本校食品安全小组,确保本校食品安全小组成员的相关培训和教育;
(11) 涉及食品安全相关的计量器具管理,确保符合检定及校准要求。
(12) 接受和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积极整改落实;按监管要求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上线检查管理、单位自查报告上报等工作。
(13) 根据本校业务和相关方的需要,配合相关方检查检测对接事宜。
(14) 产品送委托第三方检测管理。包括合同的签订,送检批次的评估,与被委托检测机构日常工作的沟通。
(15) 与本校相关的食品安全资讯的收集及食品安全风险预警。
(16) 直接向本校的最高管理者报告HACCP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将其作为评审依据用于体系改进。负责与HACCP 管理相关事宜的外部联络。
(17) 其他与食品安全管理相关的工作事宜。
福利待遇:
(1) 五险一金、绩效奖金、节日费等;
(2)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享受寒暑假。
(3) 试用期一个月,工资7000元(含社保公积金),转正后工资8000+(含社保公积金)
工作地址:具体上班地点根据集团实际情况分配各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