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提出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实施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后的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4.拟订公司一级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决定公司一级组织机构内部具体架构设置;
5.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7.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总工程师(如有);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9.决定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批准事项之外的对所投资企业履行股东职责的事项;
10.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有良好的职业业绩、职业操守和职业信誉。
2.认同公司文化,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技术资格。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任职资格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酌情放宽。
2.具备10年以上(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生产运营、工程建设)工作经验,3年以上团队管理经验,特别优秀者可酌情放宽。
3.系统掌握岗位所需业务知识、工作方法和法规政策,具备较强的计划能力、领导能力、执行能力和沟通与协调能力,工作思维缜密、严谨稳健、开拓进取、勇于创新,能够承受较大工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