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根据试验方案、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SOP和GCP的要求进行研究中心筛选、启动、监查和关闭访视。
2.可同时负责多个方案、研究中心监查工作。
3.评估研究中心工作的质量和完整性,确定研究中心是否是按照方案和适用的法规进行研究。
任职要求:
1、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学、生物学等相关专业;
2、英语CET-4及以上,熟练应用Office办公软件、良好的PPT制作能力及培训演讲能力;
3、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4、有相关临床监查或稽查经验者优先;
5、适应出差工作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