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协助主班老师制订和执行教育实施方案,完成教育任务;
2、配合主班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并组织实施;
3、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提高业务水平;
4、协助主班老师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做好家长工作;
5、自觉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
6、其他临时性工作
任职资格:
1、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有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1年以上幼儿老师工作经验;
4、语言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教学能力;
5、良好的职业道德及素养,有爱心、耐心;
6、热爱幼教事业,乐于学习和提升自己;
工作时间:8:00-17:00;7:30~16:30
上班地点:李沧区春和景明二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