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职要求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能源行业相关的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及能源行业标准、规范,落实公司QHSE方针、政策及规定并监督执行情况;
2.组织建立健全质量健康安全环保(QHSE)管理体系,审核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预控机制管理文件;
3.组织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对QHSE专业人员进行指导;
5.组织开展风险识别、评价工作,审核重大风险消减措施;督促落实项目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6.组织开展QHSE检查审核,推进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出QHSE管理的改进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QHSE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编制审核报告,跟踪不符合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7.组织建立、运行、维护和改进QHSE信息化系统;
8.及时、如实报告发生的QHSE事故和未遂事件,组织、参与或配合事故调查工作,配合应急处置;
9.定期组织召开QHSE工作会议,总结分析QHSE工作情况,持续提升QHSE管理绩效。
二、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安全工程、环境工程或石油与天然气、石油化工相关专业;
2.十年以上安全环保管理或监督工作经验,三年以上下一职级工作经历;
3.熟悉安全环保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熟悉企业管理、作业生产的基本流程,系统掌握本专业相关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优秀的组织领导、综合管理、商务谈判、社会公关和创新能力;
4.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