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券经纪人任职标准
1.通过规定科目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2.具备高中以上或等同学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及沟通技巧,具有一定的客户资 源,有独立工作能力;
4.不存在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开除的证券交易 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 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情形;
5.执业行为合规、最近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未被中国 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
6.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禁止的不得从事证 券委托代理业务的自然人;
7.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同公司文化和理念。
(二)证券经纪人工作职责及授权业务范围
1.向客户介绍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基本情况,向客户充分 提示证券投资的风险,提示客户不要超越自身风险承担能力 从事证券投资活动;
2.向客户介绍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及开户、交易、资金 存取等业务流程;
3.向客户介绍与证券交易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证监 会规定、自律规则和公司有关规定;
4.切实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投资者教育工作,使投 资者充分理解“买者自负”原则,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增 强风险防范意识;
5.根据客户的风险等级及投资目标,向客户如实传递由 公司统一提供的、与客户可承受的风险等级相匹配的研究报 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不夸大、歪曲、隐瞒、遗漏有 关内容; 6.根据客户的风险等级及投资目标,向客户传递由公司 统一提供的、与客户可承受的风险等级相匹配的证券类金融 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
7.接受公司及所在分支机构日常管理;
8.参加公司及分支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
9.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证券经纪人可以从事的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机构营销中心管理办法
8 其他活动
职位福利:弹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