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描述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成立于1992年12月17日,是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的中国大陆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自成立至今的十几年间,协会一直以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己任,致力于推动中国音乐创作和使用事业,积极促进中国音乐产业的繁荣。
协会实行会员制,凡具有中国国籍的音乐著作权人,包括作曲者、作词者、音乐改编者、音乐作者的继承人以及获得音乐著作权的出版者和录制者,均可成为协会会员。截至目前,协会已有会员4000余名,授权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已逾1400万首。
协会于1994年5月加入了国际作者、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网址:www.cisac.org)。在CISAC的框架下,已与40个国家和地区的同类组织签订了相互代表协议,包括美国的ASCAP,英国的PRS,法国的SACEM,德国的GEMA,日本的JASRAC,香港的CASH等等。协会会员名单和作品资料已分别汇入IPI(国际权利人数据信息系统)和ISWC(国际标准音乐编码),从而将中国音乐著作权人的作品纳入国际识别系统。一旦中国作品在海外被使用,其权益便可及时得到保护。
协会总部位于北京,现有工作人员50名,分别效力于六个职能部门:会员部、作品资料部、法律部、许可证部、分配与技术部和财务与总务部。
会员部:负责发展会员,为会员提供各种所需服务、与会员进行日常沟通,并处理一切有关会员的问题;
作品资料部:负责登记整理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资料;
法律部:负责对侵犯音乐著作权的行为提出法律交涉以及必要的维权诉讼;
许可证部:负责根据会员的授权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许可费、发放许可证,进行音乐制品市场调查;
分配与技术部:根据收取的使用许可费数额和使用情况明细,按照协会的分配规则,每年向会员进行作品收益分配;
财务与总务部:确保每一位会员的每一笔收入能准确、及时的到达手中,同时为协会的正常运作提供坚实的后勤保障
协会已在包括北京、浙江、深圳在内的20个直辖市、省、市设立了地方办事处,并将在全国范围内陆续开设办事处。
协会授权合法使用音乐的对象范围非常广泛,包括了音乐作品的机械复制,如出版音像制品、制作电脑卡拉OK机等;举办现场演出活动,在餐厅、酒吧、宾馆、歌厅、飞机客舱、火车车厢等公共场所播放背景音乐;广播电台、电视台演播音乐作品以及通过网络使用音乐作品等方方面面的使用者,都应取得协会的有偿许可,合法使用音乐。
“饮水思源,共同维权”是我们一贯倡导的工作理念,在会员与使用者之间搭建最为顺畅便捷的桥梁,是我们开展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让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之树在中国更加繁茂是我们不懈追求的目标。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愿意为你搭建一个广阔的舞台,期待未来有你更精彩!
如欲了解更多信息,欢迎访问协会网站:http://www.mcs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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