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较强的现代企业治理素养和管理能力,熟悉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有较强的市场化经营理念、法治理念、专业思维、实践经验、组织协调能力,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决反对“四风”,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4.认同创投集团企业文化,主动融入企业核心文化和价值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7.如有特殊贡献者,任职资格可以适当放宽。
(二)具体条件
见哈尔滨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招聘公告,及公告中《哈尔滨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紧缺管理人才选聘需求表》、《应聘登记表》等。
(三)限制报名条件
1.严重违纪违法给予处分未达到规定年限、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使用的,严重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
3.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处于个人失信被执行期间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
6.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不能参与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2025年3月23日9:00起至2025年3月31日17:00前。笔试、测评、面试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咨询电话见哈尔滨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招聘公告,电话咨询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关注哈尔滨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邮箱地址)进行邮件投递简历,其他方式投递简历无效。邮件主题名称: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报名材料要以邮件附件形式(PDF版本)发送,具体要求为:
(1)应聘者需下载附件《应聘登记表》(附后),按规定格式填写《应聘登记表》(须在表内粘贴电子版1寸近照,底色不限)。
(2)应聘人员本人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个人业绩详细说明及证明材料。
(3)应聘人员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报告(设置有效期为6个月)等原件扫描件。
(4)应聘人员本人的职称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5)应聘人员本人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条件要求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对候选人基本素质、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进行初步评估和选优。资格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的始终,应聘者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阶段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逻辑思维和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不予参加面试。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若第三名出现并列成绩的则一同为面试对象。
2.测评
笔试入选的候选人,须参加在线职业能力测评和心理健康测评,测评结果作为面试录用环节的重要参考。
3.面试
面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领导力等。
4.确认候选人
综合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按40%权重计入综合总成绩,面试成绩按60%权重计入综合总成绩。汇总核定的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同时参考测评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综合考评成绩并列的,依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人选;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须通过加试确定考察人选。
5.考察
具体考察方式为资格复审、背景调查和组织考察等方式。若在考察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参加招聘资格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取;若同一岗位所有考察对象均无法达到任职要求,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组织拟录用人选到市级三甲级医院体检。若拟录用人选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7.录用决策
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须经集团党委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
8.任前公示
根据有关规定,对拟录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具体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9.聘任手续
公示期结束后没有问题或不影响任职的,按程序予以聘任。首次聘任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任职。试用期期间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且在转岗或降职后仍不胜任工作的,终止聘用关系。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弄虚作假或报名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若已签订聘任合同的,则合同无效,应聘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招聘企业带来的全部损失。
(二)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上传材料。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及心理测评等环节,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将聘请第三方机构完成。
(四)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投诉或者举报,以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见哈尔滨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招聘公告。
(五)本次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均为哈尔滨市。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不与本次招聘直接相关。提醒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七)录用人员将按照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兑现待遇,为其缴纳六险二金,享受带薪年假、员工食堂、职工体检等福利。
(八)未尽事宜及最终解释权归哈尔滨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