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职资格:
1、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类相关专业;
2、持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十年以上,且具备高级职称;
3、近五年内有竣工的公建项目
4、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沟通能力和综合协调组织能力,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问题的工作经验和能力,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二、工作要求: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分工、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监理人员进场,检查及组织对监理人员工作进行考核,调换不称职监理人员;
4、主持监理工作交底;
5、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6、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7、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
8、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9、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10、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
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1、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2、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
13、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4、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5、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6、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7、遵守和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