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央企 研究院金融研究员
二、岗位职责
围绕全球气候治理以及碳市场、碳金融、碳产业等领域,开展公共政策研究和重大战略研究,如气候谈判、监管政策、碳核算与计量、行业扩容、数字资产、低碳技术、转型金融、产业低碳转型路径、低碳服务业发展等;开展国内外登记收费、碳排放权衍生品、跨国清结算体系、碳配额分配、碳金融创新等研究;依托平台构建行业产业数据库、知识库、政策库等,定期跟踪研究国内外政治经济、行业产业、科技创新、企业运营等情况。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能够遵守国有企业管理规范;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员工回避制度要求;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中层管理人员一般不超过40周岁,普通员工一般不超过35周岁;
6综合素质较高,职业操守好,无不良记录;
7.监管部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基本条件: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6.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情况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要求
1.国内“985、211”、“双一流”或国外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位院校经济学、金融学、绿色金融、新能源、水泥、钢铁、航空、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先,有气候金融、能源金融、碳金融领域相关学习经验者优先;
2.具备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分析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较高的英文水平,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与环保、金融、类金融相关学术论文的优先;
3.具有1年以上碳交易、能源、节能减排、气候金融、碳金融领域等相关行业或金融机构研究部门工作经历,拥有经济、金融、节能环保产业等相关领域的研究项目经验;
4.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抗压能力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