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 负责整个区域内土地管护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二、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心里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2.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3.具有团队精神,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且亲和力强。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招聘:(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受过行政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3)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被聘任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或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有严重个人信用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