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全面负责餐饮厨务部经营工作的计划、实施和督导;控制部门成本及费用;协调各餐厅的关系;培养部门骨干人才;建立完善的管理工作标准和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完成疗养院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二、职位要求:
(一)工作内容
1.为疗养院的战略制定提供建议和方案;贯彻执行疗养院各项指令与工作决策;根据行业竞争和市场情况负责制定餐饮厨务部经营计划、预算方案和营业指标,及时总结部门工作;
2.处理部门重大突发事件,维持正常经营秩序,协调处理各项跨部门工作;
3.组织编制餐饮厨务部管理规章与规范实施细则,督导部门规范完善和管理创新;学习餐饮管理最新信息,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分析竞争伙伴,创新管理和服务;组织编制部门年度经营预算,控制经营成本;
4.制订餐饮厨务部管理人员考核标准,考核部门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绩效;做好实习生、新员工、老员工和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
5.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行业标准和疗养院SOP的标准及规范;检查督导服务接待过程,保证服务质量稳定;监督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检查出品质量;
6.维护和开拓大客户及重点宾客,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完成上级指派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及单位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情况,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团队合作,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4.工作经验:具有3年以上岗位相关工作经验及3年以上管理经验;
5.具备的关键能力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的组织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和自我学习能力。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或尚未解除政务处分的;
5.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被聘任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