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 本科
连海大厦
1、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标准以及集团公司、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保证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对相关业务系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制定完善本项目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建立本项目隐患排查体系,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对违章行为实施处罚,并组织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4、建立本项目应急救援体系,组织编制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5、参与本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监督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含疫情防控及防扬尘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
7、参与本项目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的验收工作;
8、宣传贯彻国家、集团公司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法规、新政策,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建立完善本项目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档案;
9、负责与甲方、监理、行业主管部门等沟通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
10、对整个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落实到位,凡政府部门、甲方、监理、公司检查中,因违规造成的各种处罚(通报批评、扣分、经济处罚等)要及时整改,并将处罚通知及项目整改报告及时上报公司。对项目人员违规作业的处罚要有文字性记载并做好归档工作。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