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 参与集团制定高级中学(民办)办学方针和政策,参与制定学校运营管理体系,搭建学校的组织架构;
2. 参与集团在高级中学的投资、并购、托管运营等项目上的商务洽谈、方案研讨等事项;
3. 负责拟定所辖学校的筹设工作,包括教学工作计划,审批教学大纲、学期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文件和教学规章制度,督促分管部门落实;
4. 审批下达各项教学任务、主持教学工作会议。开展教学工作调查研究,实习就业满意度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教学质量的意见和措施;
5. 审定师资(含教辅人员)建设和进修培训计划,领导师资考核工作,负责提出教学系列职务评聘建议;
6. 审批学校的经费预算及开支,督促用好、管好经费和设备;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年龄6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高中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研究生学历及以上优先。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已担任高级中学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具有三年以上高中校长工作经历。有全国、省、市、区级名校长、优秀校长、特级校长、在学校管理中取得过相当的成绩优先,有重点公办高中或知名国际化高中校长工作经验者优先。
5.经过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6.热爱教育,视野开阔,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7.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团队合作和团队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