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2、硕士及以上学历,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法学类能承担《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等思政科目的教学、科研及相关工作。
3、热爱教育事业,品学兼优,善于表达,组织能力强,亲和力强,善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善于调动课堂气氛。
4、普通话流利,语言表达能力强,能够清晰准确的进行授课;
岗位职责
1、完成学院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和其他服务工作;
2、注重教书育人,形成严谨、求实、勤奋、进取、创新、负责的良好教风;
3、积极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庄,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4、认真学习和执行学校、思政部和教研室的各项制度和决定。积极参加教学改革,致力于课程建设;
5、按学期授课计划完成教学任务,努力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6、认真研究教材,把握教学标准,严守教学计划;认真备好每一堂课,书写完整、规范的教案;
7、加强与学生的交流,注意收集教学反馈信息;认真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8、认真做好作业批改和辅导答疑工作;积极组织和指导学生和思政课相关的课外活动;
9、认真做好考试工作,严禁泄露试题,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公开、公正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