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千-4千
恩马文景园
一、 工作职责
1. 监护员工作职责
(1)务必明确负责范围内燃气管线走向和位置。
(2)查看燃气管线警示标识是否被破坏(位置是否正确、是否倾斜歪倒或破损丢失等情况),若有破坏由流动监护员现场调整或补充;若流动监护员无条件进行补充应上报监护大队长,由监护大队安排对破坏部分进行补充。
(3)及时了解施工动向,对靠近燃气管道开挖或已经开挖的沟槽进行密切关注,向监护大队长汇报施工距离次高压管道5米、中压及低压管道3米以内的预计时间。
(3)对开挖沟槽与燃气管道走向交叉的工地,在机械开挖至次高压管道5米、中压及低压管道3米的范围时,监护人员必须要求施工方采取人工开挖,禁止使用机械开挖;同时上报监护大队长,由监护大队长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指派专人进行现场旁站式监护。
(4)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可能对燃气管网造成的违章、占压,若存在违章、占压可能,监护人员立即上报监护队长,由监护队长告知该辖区所属巡检站站长进行处理。
(5)监护大队发现或接到管道露出通知后,必须要求施工方采取防护措施,在经监护大队长对防护措施确认后,方可允许进一步施工。
(6)当遇到施工方不听劝阻、不顾管网安全警示和警告,进行野蛮施工时,流动监护员立即上报监护大队长,由监护大队长立即上报该辖区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并上报巡检管理中心主任。紧急情况下可直接拨打“110”或“12345”市政务热线(局系统内的拨打12319热线)请求支持阻止野蛮施工,同时应做好取证及相关记录工作。
(7)流动式监护员在对每处施工工地进行检查时,应认真填写《流动监护、巡视记录表》(见附表1),做好详细记录。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