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初中学段语文学科日常常规教育教学工作;有过教育教学经历或班主任经历者优先。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和工作技能。
7、具有全日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8、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备注:1、工作地点为静海团泊校区,为单身教师提供住宿;有班车
职位福利:免费班车、交通补助、定期体检、采暖补贴、通讯补助、五险二金、带薪寒暑假、节日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