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并确保其有效运行;定期、准确地向总经理和相关部门提供质量检验信息,为公司质量管理决策提供信息支持;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年度质量目标和计划,并负责实施。并经企业法人授权,对药品质量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药品生产的规则符合性和质量安全保证性进行内部审核,并承担药品放行责任。
1.1.1 确保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符合经注册批准的要求和质量标准。
1.1.2 确保在产品放行前完成对批记录的审核。
1.1.3 确保完成所有必要的检验。
1.1.4 批准质量标准、取样方法、检验方法和其他质量管理的操作规程。
1.1.5 审核和批准所有与质量有关的变更。
1.1.6 确保所有重大偏差和检验结果超标已经过调查并得到及时处理。
1.1.7 批准并监督委托检验。
1.1.8 监督厂房和设备的维护,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
1.1.9 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确认或验证工作,审核和批准确认或验证方案和报告。 1.1.10 确保完成自检。
1.1.11评估和批准物料供应商。
1.1.12 确保所有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投诉已经过调查,并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
1.1.13 确保完成产品的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提供稳定性考察的数据。
1.1.14 确保完成产品质量回顾分析。
1.1.15 确保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1.1.16 审核和批准产品的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等文件。
1.1.17 监督厂区卫生状况。
1.1.18 确保企业所有相关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1.1.19 确定和监控物料和产品的贮存条件。
1.1.20 监督《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执行状况。
1.1.21 监控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
1.1.22 批准客户投诉的处理意见,批准药品召回。
1.1.23 确保药品不良反应情况的得到及时的处理。
1.1.24 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和GMP,是公司实施GMP工作的负责人。
1.1.25 负责物料及成品的批准放行;
1.1.26 参与企业质量体系建立、内部自检、外部质量审计、验证以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产品召回等质量管理活动;
1.1.27 承担产品放行的职责,确保每批已放行产品的生产、检验均符合相关法规、药品注册要求和质量标准;
1.1.28 在产品放行前,质量受权人必须按照上述1.1.27要求出具产品放行审核记录,并纳入批记录。
1.1.29 质量受权人负责对进厂物料、中间产品进行最终放行,或转授权给有资质的人员对进厂物料、中间产品进行放行,但必须最终对进厂物料、中间产品的放行结果负责。如有转授权,应有书面的授权书,并定期对转受权人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任职资格:
质量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技术职称或执行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一年的药品质量管理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从事过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工作,应当具有必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并经过与产品放行有关的培训,方能独立履行其职责。
职位福利:包住、节日福利、绩效奖金、定期体检、包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