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只楚路99号
1、热爱护理事业,在护士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
3、做好基础护理及心理护理,指导病人自我护理;
任职要求:
1、中专以上学历;
2、善于合作,形象较好,沟通表达能力强;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医德品行、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
卫生服务,卫生服务
100-299人 | 民营
3千-4千
4千-8千
3千-6千
3千-5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