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参与新区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2.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3.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2.熟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相关政策,具有5年以上资本项目运作、投融资管理、企业并购重组、资产运营管理与处置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3.具有强烈的责任心,根据部门月、周计划制定工作计划;按照项目计划进度完成本职工作,及时、详实填报工作周报;
4.能够接受加班。
福利待遇:
五险一金、单休、食堂、不定期团建、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