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派驻企业财务内控体系,完善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监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遵守集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集团财务管理相关要求;
2、建立和实施派驻企业财务目标管理,牵头组织派驻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评估分析和监督预算执行;进行成本和费用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
3、组织制定并实施资金筹集、分配计划;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督促应收账款催收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对派驻企业的重大投融资项目、担保、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债务重组、产权(股权)变动、收益收缴等重大财务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并发表专业意见;
5、加强派驻企业财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规范财务信息披露,确保财务信息安全;
6、加强派驻企业财务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支持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40周岁以下,公办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审计专业,具备财务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持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2、10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验,最近连续3年以上中大型企业财务经理及以上管理岗位任职经历;
3、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熟悉税法政策、营运分析,精通成本控制及成本核算;具备较强的风险防控意识及成本管控意识;
4、具有良好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判断和决策能力、人际沟通和协调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
5、廉洁秉公、作风严谨、严守机密、坚持原则,敢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