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内容:
在总工程师、通防副矿长领导、通防副总工程师的业务指导下,履行防突系统和抽放系统安全管理职责,负责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业务管理工作。
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及上级有关防突方面的指令、规定、规章制度等,协助总工程师、通防副矿长、通防副总工程师搞好矿井防突工作,对防突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落实。
2.负责本部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是本部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负责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度防突计划,并落实防突计划工作。
4.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参与审查防突、抽采岗位人员操作规程。
5.负责组织全员防突知识培训和落实防突、抽采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6.制定并实施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编制并实施突出矿井井巷揭煤防突专项设计、保护层开采计划和被保护层开采设计、突出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防突设计、瓦斯抽采设计等;监督落实瓦斯抽采施工并组织工程验收。
7.开展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保护层开采效果考察等工作。
8.制止不执行防突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等行为。
9.参与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编制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
10.负责编制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防突避灾演练,参与事故抢险救援。
11.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负责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2.做好防突系统材料管理、打钻视频管理、防突安全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3.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1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45周岁及以下;
2、采矿或者通风安全专业优先;
3、具有较丰富的突出防治和瓦斯抽采技术管理经验,业绩突出;
4、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奉献精神,较强的抗压能力,适应企业文化;
6、较强的管理能力,沟通及协调能力,高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