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合规运行,完成各项经营业绩与技术指标(水费收缴任务、利润指标、环保安全指标等);
(2)负责与水厂所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上游企业的沟通与联络,协调解决运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负责水厂班组建设、岗位技术提升、标准化(制度)建设执行与完善;
(4)负责水厂节能降耗、技改创新,组织进行总结归纳、运营分析,提高经济效益与人工效能;
(5)负责污水处理费的收取,配合并参与水费核价相关工作;
(6)学习贯彻公司的文件精神及工作指示,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要求
报名者除具备“岗位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任职要求:
(1)环境工程、给排水、企业管理、项目管理等相关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985、211院校环境工程类专业毕业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提交报名资料时),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具有5年及以上环保行业工作经历和污水处理厂管理经验;
(4)熟悉污水处理工艺与设备管理,熟悉国家环保行业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环保合规、质量管理意识强;
(5)具有较强责任意识,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危机事件管理与决策能力,思维敏捷、语言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市场拓展理念;
(6)服从工作安排,能够接受非常住地项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