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议
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
一、招聘条件
1.认同学校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潜心投入到教育事业发展中。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
3.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团队协作及适岗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5.60周岁及以下,理工科博士且具有高级职称,熟悉高校科研、学科建设等业务管理工作,具有较高学术水平。
6.具有五年以上高校或科研机构科研管理工作经历。曾有领导岗位和国家级科研管理机构工作、挂职经验者优先考虑。
7.具有较深的科研背景,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和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统筹分析、组织协调、资源拓展能力。
二、岗位职责
1.主持科研与学科处全面工作,制定和落实全校科研与学科建设规划,制定和实施本部门工作计划。
2.定期和不定期向校领导汇报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当好领导参谋。
3.起草或审核各种与科研、学科建设工作有关的申请报告、请示报告、对外联系公函,审查各种科研项目申请报告、投标书、报奖材料及各种报表等。
4.负责组织学科建设项目、科研项目、科研平台、科研团队、科研报奖的申报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重点学科的培育、遴选、申报、管理和验收工作。
5.负责学校硕士培育学科建设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6.负责学校科研与学科建设经费的报销、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外部科研与学科建设资源的联络和对接工作,负责相关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协调与管理。
8.负责部门内部建设工作,包括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基础性工作建设、标准化建设等,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整体素质。
9.协助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协助做好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的遴选、扶持和培养工作。
10.按照《厦门工学院兼职导师结对子育人工作方案》做好兼职导师育人工作。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聘期目标任务。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