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1. 承担科研项目的研究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科研任务和目标;
2. 承担实验室科研任务,发表高水平论文;
3. 协助并指导研究生和实验室管理工作。
任职要求:
1. 年龄35周岁以内,具有国内外高校或科研机构博士学位,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微生物、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林学、水土保持等农学类相关专业。
2. 具备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并具有较强的科技论文和科研项目的撰写能力。
3. 熟悉或从事过与生态治理、污水处理与植物生理方向(工厂育苗)等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优先考虑。
青岛市人才政策:
(1)对博士后承担的创新项目,经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认定后,按照5万元标准给予资助,排名前20%的资助标准提高到10万元。
(2)对在站博士后(不含以在职人员身份招收的)每月发放 7000~13000 元的基本生活资助。在基本生活资助基础上为符合相关条件博士后加发激励生活资助2000元或6000元。
(3)出站后6个月内在青岛办理就业手续并落户在青岛(不含入站前已在青且在职人员)的博士后,青岛市给予25万元安家补贴。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