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质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上级有关质量方面的规定;
2.负责质量管理及质量体系贯标工作;
3.负责技术质量有关的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工作推进;
4.负责质量的分析、措施的制定与责任落实;
5.负责质量监督检查;
6.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任职要求:
1.具有化工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3.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主持完成过至少两项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工程承包或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体装置(可含附属设施)检维修工程。相关信息需要在住建委四库一平台系统上备案并可查询;
5.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