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代表
6千-1万
大连 大专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长春路院区
注意:此岗位负责辽宁省下辖地级市(除大连外),非省会城市。
一、招聘岗位
医药代表
二、负责领域
麻醉领域、重症ICU领域、疼痛肿瘤领域、神经精神领域、外科推广领域
三、应聘人员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市场营销、医学、药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2.个人形象端正,年龄35岁以下。要求热爱学术推广工作,身体健康,能够长期驻省外(全国各区域,湖北省除外),工作区域能够服从公司安排。吃苦耐劳,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表达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应聘人员须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提供个人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如有提供虚假应聘资料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4.毕业但未就业的大学生、退伍军人等优先考虑。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