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销售员
1.负责信用卡获客业务的外拓营销工作。
2.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招聘要求
1.年龄 35 周岁(含)以下。
2.原则上要求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以下条件,可适当放宽至非大专或非本科(无大专学历):获客业务销售人员具有一年及以上信用卡营销经验且营销业绩突出;放宽条件情况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流水、缴税证明、荣誉证书、产能绩效表等)。
3.具备相应的知识和专业技能,有营销经验者优先。
4.目标明确、执行力强,具备突出的抗压能力。
5.身心健康、反应灵敏、相貌端正,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
6.符合我行履职回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
应聘人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处理的;或被公安机关列为嫌疑人,正在侦查期间的。
2.受过监管处罚或被监管机构禁止从事银行业务,禁入期未满的。
3.因严重违反原单位规章制度,受过纪律处分或内部处罚的以及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及案件或违规违纪问题尚在调查阶段,未得出最终结论的。
5.尚未与原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或与原单位存在尚未结束的劳动仲裁或劳动争议诉讼的。
6.按有关规定进行离任审计,尚未完成的;处于竞业限制期限或脱密期限内的。
7.因违规违纪被原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8.近三年考核结果存在 C(基本称职)及以下等级情况的。
9.提供虚假应聘材料或信息的。
10.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中兼职的。
11.工作经历、学习专业、学历学位、证书资格等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相符的。
12.个人征信报告存在严重异常的。
13.具有其他不适合录用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