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GCP要求,负责临床试验的组织、实施、执行和临床监查;
2、能够独立负责并完成小型项目临床监查工作,合理分配CRA的工作内容,并能够管理及带领1-2名初级临床监查员完成中小型项目;
3、负责各研究中心、申办者之间的协调与沟通,并解决与研究有关的问题;
4、准备临床试验各相关文件,协助完成临床试验总结报告;
5、保持与研究单位良好的沟通与协调;
6、根据ICH-GCP及项目要求,妥善建立并管理项目文件资料系统。
任职要求:
1、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或生物医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2、有GCP培训证书者优先;
3、有临床监查员工作经验,熟悉临床监查员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
4、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出色的应变能力;
5、具备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