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按总监授权,行使总监的部份职责和权力,承担总监理工程师特别指定的工作,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2、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对监理组的所属合同各工程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负责日常监理工作的组织和执行。
3、对承包人总体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提出初审意见报监理站审批。批准月进度计划,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对于滞后于计划的工程要及时向监理站报告、督促承包人增加设备、人员或调整进度计划。
4、对各合同段的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提出审查意见报监理站。检查核实承包人所报的人员、设备、材料和试验。审查单位工程施工方案和计划的可行性,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应及时通报处理。
5、检查督促各承包人按设计图施工,现场作业设备和进场材料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检查落实承包人持证上岗的人员,落实各工序施工工艺。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时,有责任提醒承包人注意,必要时可以书面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可下达口头指令,并追补书面通知。
6、组织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编写有关监理工作文件、资料、报表。
7、制订落实有关措施,组织监理工程师有效地对关键工序施工进行旁站,现场签证各类质量管理表格。填写监理日志。
8、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签署监理签证。
任职要求:
1、铁道工程、四电工程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和铁路总理工程师培训证且能转注册,6年以上铁路监理工作经历,有高速铁路四电站后施工、既有线施工、静态验收工作经验;
3、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文字功底,工作服从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