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水利/热力/燃气
社会团体
20人以下
公司地址
公司描述
广东省燃气协会(GUANGDONG GAS ASSOCIATION)成立于1992年4月,是由广东省内燃气企业有关单位自愿结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协会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协会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
协会理念
创新、求实、公信、自律、开放、协作、共享、发展。
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国家及省的有关燃气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组织会员落实;接受与本行业利益有关的决策论证咨询,提出相关建议,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
(二)开展行业有关情况的调查研究,向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反映燃气企业的意见和诉求,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向政府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建议,为制定燃气行业的政策、法规提供依据;参与行业性集体谈判、提出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意见和建议;
(三)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对燃气企业进行安全管理监管、资质审查、新建和扩建燃气项目的安全评估,组织或参与城市燃气规划方案、燃气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的评审及工程验收等工作;
(四)带领行业健康发展,参与制定燃气行业技术标准、建立规范行业和会员行为的机制法规的起草和修订工作;
(五)协助政府部门对全省的燃气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推广先进经验等工作;经审核备案,开展评先奖励活动;
(六)组织会员同行业参观考察、经验交流,提供国内外新技术、经验和市场信息,提供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七)组织市场开拓,发布市场信息,开展行业调查,评估论证、交流、咨询、展览展销活动;
(八)为会员提供专业管理和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九)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进行鉴定推广,促进本省燃气行业科技进步;编辑专业刊物和信息资料;
(十)加强会员和行业自律,促进会员诚信经营,维护会员和行业公平竞争;
(十一)为有需要的会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十二)承担政府部门和中国燃气协会及本协会会员所委托办理的其它事项,开展有益于本行业的其它活动;
(十三)协调会员之间、会员和非会员之间,会员和消费者之间涉及经营活动的争议;
(十四)代表行业内相关经济组织提出反倾销调查、反补贴调查或者采取保障措施的申请,协助政府及其部门完成相关调查,组织协调行业企业参与反倾销的应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