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组织/社会保障
事业单位
100-299人
公司地址
公司描述
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成立于1980年2月27日。1993年经国家建设部核定为甲级规划设计单位。1995年经国家计委核定为甲级工程咨询单位。
1992年被省建设厅批准为全面质量管理达标单位。2006年被省旅游局核定为旅游规划设计丙级单位。是长春市城市科学研究会,吉林省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成员单位。其主要职能是:为长春市各级政府提供规划技术研究服务;参与国家及吉林省、长春市规划技术标准制订;为社会提供各类规划设计、研究服务。截止至2015年4月末我院现有职工246人(其中编内人员73人,院聘人员130人,劳务派遣人员36人,外协人员7人)。专业技术人员218人(研究员14人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5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64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105人)。注册类证件29人(注册规划师19人;注册建筑师1人;注册结构师1人;注册咨询师5人;注册设备工程师1人,注册会计师1人,注册税务师1人)。管理人员28人。
我院主要为政府、为社会提供规划设计、规划研究服务,承担着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城镇体系规划、概念规划、环境景观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旅游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的编制及城市规划研究任务。经过30年的努力,已经发展成为门类齐全,专业配套,科研和规划设计手段先进,力量雄厚,融研究与实践为一体的规划设计科研单位。
我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规划、胸怀长春、争创名院”的治院方针,认真实践“依法规划,为城市发展服务”的办院宗旨。公共职能方面,搭建长春市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实施以战略规划为统领、以总体规划、控规等法定规划为主线、以常规规划为补充,以课题研究和数据为基础的编制工作,为城市建设提供技术成果保障,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撑。社会职能方面,规划院可从规划、交通、市政、环境资源、景观等方面开展工作,服务于社会各项事业的规划需求。
目前我院有国家城市规划行业优秀规划工作者1人,吉林省设计大师1人、省规划行业优秀院长1人,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4人、市突出贡献专家2人、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2人、市优秀青年大学生1人。30年来,共承担完成了科研、规划设计、规划研究等各类任务数千项,其中《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长春市近期建设规划(2003)》等四项规划获国家级优秀设计奖;《长春市光复路商业中心规划》、《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等几十项技术成果获省级优秀设计成果奖;《长春市文化广场周边建筑及环境改造规划》、《长春市国际汽车城总体规划研究》等几十项技术成果获市、厅级优秀成果奖。2008年《城市规划与管理支撑系统的开发与应用》获吉林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我院在城市规划理论研究方面亦颇有建树,发表了近百篇学术论文,《我国特大城市拓展外部空间及其影响因素》、《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几点研究》等多篇论文获奖。《构筑城市规划与城市化互动机制促进我省城市化良性发展》编入《关于城市化发展的思考》国家级材料汇编中。
长春市规划院全体职工将以崭新的姿态、饱满的热情、不倦的努力适应异彩纷呈、日新月异的经济时代,为规划事业的发展不断谱写更加绚丽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