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法律服务
民营
20-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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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描述
东方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智慧化、品牌化、国际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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