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描述
新能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简介我所原为新疆新证审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10月16日,按国家有关中介机构要求改制、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于1999年12月6日进行了脱钩改制(新体改[1999]36号),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独立的社会中介机构;于2000年3月7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批准成立(新财协字[2000]37号),原名新疆新证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2007年9月12日更名为新疆新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贺浪宇。注册资本:30万元。住址:乌鲁木齐市哈密南路45号众福苑小区一期3单元302室。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准,我所可以从事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年终会计报表审计和各种专项审计,包括承包审计、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债权债务清理、破产清算、经济纠纷案件审计鉴定等项业务,出具审计报告和司法鉴定报告。一、人员构成我所拥有从业人员33余人,其中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13人,具有会计师中级职称4人。全体员工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他们在多年的工作经历中培养了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了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成为一批高素质员工。特别是公司的专业资格人员,多年的执业经历,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使他们在具有深厚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又积累了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二、部门设置目前本所根据业务需要分别设立了以下部门:审计验资部、行政办公室。三、内部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控制执业质量,尽可能回避执业风险,以保持公司长期、稳定、良好地发展,本所制定了业务工作流程、质量控制制度、审计工作制度、验资工作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相关制度。四、资产状况我所注重专业硬件配置,现已配备复印机2台、笔记本电脑6台。台式计算机13台,扫描仪1台、装订机1台,传真机1台,数码相机2部,轿车2辆。五、经营及纳税情况2017年度,本事务所共出具报告579份,其中:年度审计报告712份、验资报告12份、其他服务类报告1份。2018年实现业务总收入1284.17万元,利润总额34.14万元,净利润2.4万元,资产总额1352.43万元。六、执业业绩我所自成立以来,以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竞争优势,为广大客户提供了较为满意的服务。涉及外经贸、工业、商业、金融业、高新技术企业、事业单位、运输公司等领域,得到了社会各界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广泛认可,被自治区国资委确定为可以从事区属国有企业相关业务的审计中介。2013年、2014年、2015年在新疆会计师事务所综合排名全疆前20名、2016年在新疆会计师事务所综合排名全疆前10名,并入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兵团国资委监管企业2016年度-2018年度审计服务》。近三年共出具审计、验资、专项等报告2000 余份,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建设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审计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财政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审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瑞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果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开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财务审计、新疆电力公司基建项目财务专项审计、米东新区化工工业园竣工决算财务审计业务。我所本着竭诚为客户提供优质咨询服务的目的,愿与广大客户通力合作,同时也充分展现我所的专业优势。我们坚信,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我所将一如既往,以热忱的服务、完善的管理、合理的价格、最短的期限、准确的成果,提供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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